回首頁  
專有名詞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S


Short straddle,
跨部位賣出選擇權

當市場的匯率走勢穩定,且波動幅度小的時候,貿易商此時可以利用同時賣出相同數量、且同月份同履約價格的買權和賣權以進行避險。而此一同時賣出買權和賣權的動作,即稱為跨部位賣出選擇權(Short Straddle)。

跨部位買入與跨部位賣出選擇權的損益結構可以下圖表示之:

左圖為跨部位買入選擇權的損益結構,而跨部位賣出選擇權的損益結構則相反,所以這兩種選擇權交易的操作時機也有所不同。跨部位買入選擇權的操作時機適合在預期盤勢不是往上突破就是往下重挫,即將大漲或大跌的時候,且此時並不需要明確預設到底大盤會往那一個方向;但跨部位賣出選擇權的獲利機會則是出現在標的指數徘徊在履約價格附近時,換言之,盤整時期最適合進行此交易策略。

(參考來源:www.kgieworld.com.tw/classroom/txedu/Classroom_t_change_07.htm。提供者:三(B)莊承達、林敬文91.12.29


Small open economy, 小型開放經濟

        所謂小型開放經濟係指一個經濟體,其與世界上其他經濟體之間有密切的商品交易和資金流通,且其對於國際市場的價格和利率的影響力非常微小。小型開放經濟相對容易受到國際市場的影響和競爭壓力,匯率的波動會直接影響該國的經濟成長、失業率和物價水準。

(參考來源:http://v5o5jotqkgfu3btr91t7w5fhzedjaoaz8igl.unbf.ca/~yuri/MBA6003/Topics%20in%20Macroeconomics/Topic12.html萬哲鈺(2000),國際金融,台北市:雙葉書廊。提供者:三(A)詹欣雅、林怡君、鄭琬齡、王珮琪、張婉如、胡美慧,91.11.06


Smithsonian agreement , 史密斯松協議

為恢復國際匯兌機制,國際貨幣基金會主要十個成員國(Group of Ten, G10)於197112月在華盛頓的史密斯松機構簽訂史密斯松協議,重新訂立美元與主要國家貨幣的兌換比例,以及美元黃金間的鑄幣平價關係。此協議乃是對「布列敦森林協定(Bretton Woods System)」所做的修正,其內容包括:設立國際間新的平價關係、擴大平價區間為上下2.25個百分點、以及提高黃金的價值為每盎司黃金兌換38美元。

 舉例來看,日圓(¥)是日本的通用貨幣,於1948年改為單一匯率直到史密斯松協議(1971年)為止,約22年都固定在1美元=360日圓的匯率。史密斯松協議後,許多國家的通貨都經過調整,日圓的價值變更為1美元=308日圓。1973年春天,日本開始採取浮動匯率制。此後,由於日本貿易順差不斷增加,日圓也不斷升值,至1995419日,日幣升為1美元=7975錢。

 參考來源:http://www.trading-glossary.com/s0301.asp萬哲鈺(2000),國際金融,台北市:雙葉書廊。提供者:三(A)朱志正、陳美琪、黃智寧、李燕青、陳元淇、劉洋州,91.11.26

 

Soft currency, 軟性通貨

「軟性通貨」指價值有可能貶值的貨幣,其相對於「硬性通貨」的觀念,硬性通貨指價值有可能升值的貨幣。

例如:在外匯暴露管理的問題上,若K企業有「軟性通貨」資產與「硬性通貨」負債,為防止資產在未預期下減少和負債在未預期下增加,企業會選擇提早求償與清償債務以避免損失;反之擁有「硬性通貨」資產和「軟性通貨」負債,企業會選擇延後求償以及支付負債。

參考來源:萬哲鈺(2000),國際金融,二版,台北市:雙葉書廊。提供者:三(A)黃致寧、李燕青、陳美琪、朱志正、陳元淇、劉洋州,91.12.23


Spatial arbitrage, 空間套利

空間套利是指匯率報價因市場位置不同產生的差異所創造出的套利行為。

一、                空間套利是指該地區發展極不平衡,所以存在套利機會。

二、利率套利由於目前房產出租的年收益率高於按揭利率,所以理性的投資人會利用      套利空間形成金融槓桿。

三、市場套利。不同市場上,存在套利空間,如H股和A股之間;股票市場與房產之間。

四、銀行資產中貨幣與按揭資產之間的套利空間。

譬如:在美國對台幣的匯率是134,在其他國家對台幣的兌換匯率可能不同,但是必須是利用相同匯率報價對象,只是在不同的市場進行。

(參考來源:http://china.yam.com/sh/house/buy/article.asp?ArticleID=3552;萬哲鈺(2000)國際金融,台北市,雙葉書廊。提供者:三(B)楊舜祺李世華蔡豪航林軒崙陳昌泉91.11.05)


Speculator, 投機者

    投機是一種根據對將來價格的預測進行交易獲利的企圖或行為。投機者是對市場動向加以預測,希望由價格變動獲取投機利潤者。換言之,投機者即是市場中願意承擔風險的人,他們承擔市場不確定性所引起的損失風險。大多數的投機交易之目的在於獲取短期利益。

外匯投機的主要作用有如下幾點:

1.       最終承擔避險者轉嫁的價格變動風險:

   市場價格是不確定性的,需要投機者來承擔風險。在市場經營的各環節中,不確定性是客觀存在的,即使投機活動不存在,風險依舊存在。因此若無投機者來承擔風險,就得讓市場經營者自行承擔,損失最終都會移轉到消費者身上。所以有投機者參與交易活動,可使市場的經濟功能和市場機制得到平衡點。

2.       促進市場流動性:

   投機者參與可彌補避險者所帶來的價格差距,使避險者能以合理的價格轉移風險使市場的交易量活絡,而不影響價格水準。

3.       平緩價格波動:

   投機者為獲取利潤需隨時注意市場價格變動,以做出行為反應。當價格低時,投機者買進期貨,使得價格上漲;價格高時,投機者賣空期貨,使價格下跌。此一來一往則可平抑價格。

4.       協調市場價格關係:

   相關的競爭商品之價格有一定的比例關係存在,當某一價格脫離此關係時,投機者的參與可使其恢復原價格的比例關係。

(參考來源:張陶偉著,黃志典校正(1997),國際金融原理,台北市:五南圖書。提供者:三(A)林宛慧、黃永慧、李怡德、余婉如、涂筱婷、李政學,91.11.4


Spot exchange rate,即期匯率

表示交割日期在訂約日(value today)、隔日(value tomorrow)、或次日(value the next day)的買賣匯價,亦即銀行應於訂約日起算的三日內交付或收取外匯的匯價。簡言之,在現匯交易中使用的匯價即稱即期匯率。

(參考來源:黃天麟、盂敏享、高鴻興、劉邦海合著(1990),國際金融,台北市:黎明文化事業公司。提供者:三(A)歐陽慧珊,黃怡瑜,林君昵,李绣鈴,郭美君,陳思穎,91.12.11


Spot market; Cash market,
現貨市場

指市中產品或證券之交易需要立即或短時間內交割,而買賣款項也需要立刻或短時間內交付者。

(參考來源:陳威光(2001),衍生性金融商品選擇權、期貨與交換,台北市:智勝文化。提供者:洪鳴丰,91.10.10


Strike price, 執行價格

選擇權中買賣雙方同意之履行買賣標的物的約定價格。

例如,萬匯企業與外匯銀行約定以一美元兌換30元新台幣的價格,買入100萬美元的選擇權買權,此時契約上所載明的價格即為執行價格。

參考來源:http://www.lmcc.fju.edu.tw/management/trade/famous/90/12_02.htm;萬哲鈺(2000),國際金融,台北市:雙葉書郎。提供者:三(B)黃怡瑜、歐陽慧珊、林君昵、陳思穎、郭美君、李绣鈴,91.11.05


Swap point, 換匯點

換匯點係遠期外匯價格與即期外匯價格的差距(換匯點=遠期匯率-即期匯率),其大小主要受兩國利率差距影響,利差越大,換匯點數越大,其次則受外匯市場的預期心理所影響。換匯點亦為影響權利金之重要因素之一。

換匯點為正數時,遠期匯率高於即期匯率,稱之為升水(溢價)。當客戶預售遠匯時,升水越大對客戶越有利。

換匯點為負數時,遠期匯率低於即期匯率,稱之為貼水(折價)。當客戶預購遠匯時,貼水越大對客戶越有利。

換匯點數為零時,此時遠期匯率等於即期匯率,稱之為平價

(參考來源:http://www.bnp.com.tw/DF.htmhttp://www.bnp.com.tw/coption.htm  提供者:三(A張婉如、鄭琬齡、林怡君、詹欣雅、胡美慧、王珮琪,91.11.5


Swap rate, 交換利率

是在利率互換之中收取浮動利率利息的一方,支付給另一方的固定利率。在美國一般以與互換同期限的國庫券當時的利率,上調一定數量的基點(一基點=0.01%),再由中央銀行掛牌報出。

交換(Swap),是交易雙方依據預先約定的規則,在未來的一段時期內,互相交換一系列現金流量(本金、利息、價差等)的交易。互換交易雙方透過簽訂互換協議保障雙方的權利,約束雙方的義務。

(參考來源:胡繼之(2001)金融衍生產品及其風險管理,台北市:五南出版公司。提供者:三(A)郭佩欣、蕭毓亭、葉佳郡、謝依婷、簡婕翎、周宜芳,91.12.11


Synthetic forward, 人工合成遠期外匯

指按照選擇權的交易特色,將不同外匯買權與賣權加以組合,所創造出的與遠期外匯交易相同性質的外匯商品。

例如某甲以執行價格34NT/$的水準,同時買入美元買權與賣出美元賣權所創造出的外匯商品,其性質等於以34NT/$遠期匯價買入遠期美元一般。若某甲以執行價格34NT/$的水準,同時買入美元賣權與賣出美元買權,此所創造出的外匯商品,性質等於以34NT/$的遠期匯價賣出遠期外匯一般。基於以上性質,此種組合式選擇權商品稱為人工合成遠期外匯。

(參考來源:萬哲鈺(2000),國際金融,台北市:雙葉書廊。提供者:三(A)李孝梅、楊易寰、許瓊瑤、郭育君)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