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名詞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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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數量報價法(volume
quotation),是匯率報價法中的一種(另一種為直接報價)。此係指一單位本國貨幣折合外國貨幣若干的匯率報價法。例如:1澳幣值0.6780美元,或1英鎊值1.5760美元。則此處本國貨幣(澳幣、英鎊)是扮演「商品角色」,而美元是扮演「貨幣角色」。一般而言,屬於大英國協的國家較傾向用間接報價,如英、澳洲、紐西蘭、歐洲共同貨幣(ECU)。
或稱開倉保證金,客戶在進行期貨契約交易之前,必須事先於保證金帳戶內存入一特定額度的保證金,作為履行期貨約的保障,此保證金由交易所制定,針對不同期貨商品交易,各有不同的保證金要求。
(參考書目:陳政雄著,銀行百科,金錢文化出版(1998年一版)。提供者:三(B)莊宏揚92.10.13)
銀行間市場係指外匯指定銀行間的大額外匯交易市場。 (參考來源:李榮謙(2001),貨幣銀行學,台北市:智勝文化。提供者:三(B)李奕霖、江孟璇,91.11.2)
指債信評等不同的募款人,立約交換相同期限、相同金額債務之利息費用,以共同節省債息、降低融資總成本。 發生條件: 1.債信評等不同(比較利益的成因): 各公司信用評等等級的不同,往往就會造成融資成本上的差異,一般而言,信用評等較好的大公司其可以以較低的利率(此指支付給債權人的利率)籌措到資金,相反的,信用評等次佳的中小型公司,則必須以相對較高的利率才能籌措的到資金。所以信用評等較好的大公司不論是固定利率成本或浮動利率成本皆具有絕對利益,然而其勢必會選擇(相對於其它中小型公司)能節省的最多資金或是最能降低自身融資成本的利率模式(因為產業間競爭大,當然要盡量尋求比它人更低的成本),至於中小型公司在面對如此相對不利的環境時,其該採的策略是「兩權相害,取其輕。」雖然沒有絕對優勢,但至少可以選擇與大公司相差不多融資成本,以拉進其與大公司融資成本的距離。如此一來,比較利益即發生了。 2.對未來利率走勢的看法不同: 對未來利率走勢的看法即決定了廠商的利率偏好,例如:某一廠商認為未來利率會下跌,所以其偏好將負債的利率由原先固定的轉換為浮動的,因為浮動利率會隨整體市場利率下降而下降,這樣該廠商就可以省下利息的支出,相反地,另一廠商卻認為未來利率會上揚,則其會偏好將負債的利率由原先浮動的轉換為固定的,以規避利率風險。 就上述兩點,即產生了所謂的換利(IRS)行為。
國際貨幣基金會是國際貨幣關係的最高準則和機構,各會員國藉此進行合作,對國際貨幣的安定、國際貿易的擴張以及經濟發展等,確實有莫大貢獻。 國際貨幣基金會成立之初,主要有三項任務: (一)
要求各會員國設定其本國貨幣的平價(ParValue),平價需以一盎斯等於三五美元的黃金表示,平價一經公佈不得任意變更(事實上後來仍有彈性)。 (二)
維持會員國之間短期國際收支的穩定,在解除外匯管制之下,當會員國遇有國際收支失衡時,基金會則提供短期資金融通,協助其度過難關。 (三)
處理各會員國國際收支長期失衡問題,若發生此現象,基金會將准許該國變更其平價。 為達成各種目的,基金會由各會員國按其「攤額」(Quotas)出資共同籌成,各國攤額的大小,大致決定於各該國的貨幣準備、貿易量、國民所得及人口比重等。當然自基金融資的限度或表決權數,亦以此項攤額為基準。 這種體制,歷經二十餘年而不變,直到1971年八月十五日,隨著美國總統尼克森宣告停止美元兌換美金後,幾近崩潰。其後經數年重建,可謂IMF的「再度出發」,但比起原體制已發生諸多變化,譬如改採行浮動匯率,以特別提款權(SDR)作為基金的主要準備資產等。 IMF現有會員國一五一個,我國早已於1980年四月退出,同年中共加入。 (參考來源:鄭西園(1991),金融百科,台北市:時報文化。提供者:三(A)蕭毓亭、葉佳郡、謝依婷、郭佩欣、簡婕翎、周宜芳,91.11.5)
如果選擇權的買方履行權利之後有利可圖,我們稱之「價內選擇權」。以賣權為例,價內賣權的產生是因為標的物市價低於履約價格,賣權買方可以較低的市價買進標的物,再以較高的履約價格賣出而獲利。
再舉例而言,當初老王買進一個買權,履約價格為100元。如果台機電股票的市價為120元,則老王可以行使履約權利,以100元買進1,000股台機電的股票,再以每股120元在股票市場出售,賺取20,000元的獲利,這種情形(股價>履約價格)就是價內買權。
指外幣買賣選擇權契約中,某一時點立即履約即可實現的利益,為履約價格(exercise
price)與市場即期價格(market spot price)兩者間之差額。 (1)只有買權(call
option)之即期匯率大於履約價格,或賣權(put option)之即期匯率小於履約價格時,選擇權始有內在價值。 (2)在損益平衡或損失情況下,行使選擇權均無法帶來實質利益,投資者勢必放棄執行而等待至到期日為止,選擇權真正價值因而為零。 (參考來源:謝德宗﹙2001﹚,貨幣銀行學,台北市:三民書局。郭恆慶﹙1998﹚,金融市塲,台北市:前程企業。提供者:三(A)葉佳郡、謝依婷、簡婕翎、蕭毓亭、周宜芳、郭佩欣,91.11.5)
當公司持有存貨(inventory)產品的時候所招致的費用。 持有成本也稱為保有成本(holding
costs),這樣的費用包括了儲存所需要的支出、保險、製作分類目錄,以及對尚未售出或是正等待被配送產品的維護費用。另外所包括的費用還有存貨的縮減、廢棄、損壞,以及安全管理。更進一步來說,公司對於投資所產生的利息如果沒有將之用在維護大量的存貨上而將之用掉的話,就可能損失掉這筆金額。持有成本會隨著存貨的增加而上升。對於已經變成是保有大量存貨以外之另一種選擇的「即時交易」來說,持有成本雖不是唯一,但確是一項主要考量。 存貨持有成本包括(1)州稅、財產稅及存貨保險。(2)維修成本。(3)過時成本:是由於商品可因市場改變而失去其部份價值的風險所造成的。(4)機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