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名詞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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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貨暴露」是指在商品尚未全部生產完畢與未出貨前,因為即期匯價的波動,使得接受訂貨訂單的公司,其已完成生產的商品價值產生未實現獲利或損失。 其中,「積貨」又稱積壓待配訂貨,是指已收到客戶的訂單,並且已經加以紀錄,不過產品尚未交貨,或是目前正在生產當中而未能交貨給訂貨的廠商。積壓待配訂貨(backlog)一詞,原本是指放在火堆後方支持火勢並提供能量的木頭,到了19世紀晚期,特別是在美國,這個字便被用來泛指任何的補給品。根據「牛津英文辭典」的解釋,在1930年代早期,這個字才產生現在所使用的訂貨上的意義。 「暴露」在外匯上是指企業資產、負債或營運所得等,以本國幣的價值變化來表示之實質價值,受不可預期匯率變化的影響程度之大小。 (參考來源:萬哲鈺(2000),國際金融,台北市:雙葉書廊;John Wiley&Son Inc.著,劉世平譯(1999),MBA百科全書,台北市:商業週刊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者:三(A)簡婕翎、蕭毓亭、葉佳郡、謝依婷、郭佩欣、周宜芳,91.11.29)
國際收支主要在記載某一特定期間內,一國對外貿易與資金流動的變化。依據國際貨幣基金會第五版「國際收支手冊」的編製準則,可將國際收支平衡表之內容分類為:經常帳(current account)、資本帳(capital account)與金融帳(financial
account),而由國際收支各分類帳的內容與變化,可以得知一國在某固定時間內,該國與外國在商品、勞務與資金等往來的消長過程。 國際收支與國民所得會計在概念上相當類似,兩者皆為記載固定時間內,一國相關經濟變數的流量變化狀況。但與國民所的會計不同的是,國際收支是採取複記方式,因此以會計平衡觀點來看,國際收支在借貸相抵後恆等於零。 舉例來看,台灣出口商出口價值新台幣三百萬元的商品給美國,而美國進口商利用其在台灣的短期存款帳戶,將貨款轉帳給台灣出口商在台灣的銀行存款帳戶。則此商品交易在國際收支上應記為: 貸方:出口商品三百萬元;借方:外國其他部門對本國其他投資下降三百萬元。 (參考來源:萬哲鈺(2000),國際金融,台北市:雙葉書廊。提供者:三(B)林有信、徐維澤、李至平、高景男、周煥斌,91.11.4)
根據外匯期貨市場中各種通貨報價至小數點後的位數,可決定出每種通貨的基本點所代表的價位,例如英磅、加拿大幣、馬克與瑞士法朗的報價均至小數點後四位,故每一個基本點所代表的價位為US$0.0001;而法國法朗與黑西哥披索的一個基本點所代表的價位為US$0.00001;至於日圓的一個基本點所代表的價位則為US$0.000001。 由於各通貨的基本點所代表的價位不同,故當點數波動時,每一外匯期貨契約相對的價格調整幅度也不同。 (參考來源:林柏生、張錦源(1989),國際貿易金融大辭典,臺北市;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者:三(B)藍詩婷、郎玉萍、林蒨筠、劉珊鳳、許家齡,91.11.26)
基本餘額為國際收支帳裡各種不同餘額概念的其中一種,其為經常帳餘額、資本帳餘額與金融帳餘額者之總和。
是衡量利率的最小單位,一個基本點相當於 0.01%。因此若利率調降一碼,相當於調降0.25%,也就是調降25個基本點。
兩國利率差(r-r*)就稱為基差。當我們用外幣期貨方式來避險時,因為外幣期貨價格的高低受到到期日兩國利率水準與即期匯率變化的影響,所以,我們將會面臨利率變化的風險。這種因為基差的不可預知,導致未來即期匯率與外幣期貨價格產生不可預期的變化風險,就稱為基差風險。
買入價係指銀行自客戶手中購入外幣的價格。 (參考來源:萬哲鈺(2000),國際金融,台北市;雙葉書郎。提供者:三(B)李奕霖、江孟璇,91.11.2)
指公司出貨請款但尚未收到貨款前,公司收入受不可預期匯率變化的影響程度。 如下圖,萬匯公司接受美方要求生產一項產品,產品在時間t3已生產完成並裝船運往美國準備交貨。美方在時間t4收到貨品完成驗收手續,並將應付款項支付予萬匯公司。在萬匯公司未收到貨款前,萬匯公司的新台幣實際收入水準尚為不確定,此階段稱為請款暴露。 美方要求
美方下訂單予
萬匯公司出貨
美方付款予 萬匯公司報價
萬匯公司
並請款
萬匯公司
t1
t2
t3
t4 ←
報價暴露
→←
積貨暴露
→←
請款暴露
→
布列敦森林協定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非共產國家於1944年集會於美國New Hampshire州之Bretton Woods,建立戰後國際金融制度之協議。 布列敦森林協定之主要內容為: (1)
國際金融機構 建立了三個國際金融機構,即國際貨幣基金會(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建立世界銀行(World Bank)與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 (2)
國際貨幣準備 這個體系以黃金為基礎,以美元為最主要的國際貨幣準備,一般稱為黃金-美元本位制。各國確認35美元折合一盎司黃金的官價,而各國貨幣則釘住在美元,各國政府或中央銀行可用美元向美國政府兌換黃金。 (3)
固定滙率制度 採用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度(adjustable
peg system),規定各國對美元的匯率,一般只能在平價1﹪的幅度內變動,平價的任何變動都要經過貨幣基金組織批准。 (4)
融通資金 會員國因經濟結構失調、國際收支不平衡、初級產品價格等因素,而出現國際支付困難時,均可提出貸款申請。 (5)
取消外滙管制 規定會員國不得限制經常項目的支付,不得採取歧視性的貨幣政策措施,要在對換性的基礎上實行多邊支付。 (6)
稀缺貨幣條款(Scare-currency
Clause) 這是為解決國際收支調節負擔不對稱問題而提出的條款,規定一國際收支持續有大量盈餘,並且該國貨幣在IMF的庫存下降到其份額的75%以下時,IMF可以宣布該國貨幣為「稀缺貨幣」,其他國家有權對稀缺貨幣採取臨時性限制兌換、或限制進口該國的商品與勞務。然此條款必未真正獲得實施。 (參考來源:陳彪如(1991),國際貨幣體系,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萬哲鈺(1998),國際金融,台北市:雙葉書廊。提供者:三(A)周宜芳、葉佳郡、簡婕翎、郭佩欣、蕭毓亭、謝依婷,9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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