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駁他人的論證

一個陳述:我是人

一個論證我是人,而且只有人才擁有被人愛的權利,所以我擁有被妳(你)愛的權利

前提A:我是人

前提B:只有人才擁有被人愛的權利

結論C:我擁有被妳(你)愛的權利

論證結構:A且B→C

反駁論證的三種方法

1.前提為假:A為假:我不是人?B為假:只有人才擁有被人愛的權利?狗有沒有?上帝有沒有?

2.論證形式結構無效:假設結論的反面成立,而所有前提仍可能為真,那麼就可篤定說此論證必然無效。

假設C不為真:我沒有擁有被妳愛的權利(因為我背叛了妳),A仍為真:我仍是人,且B也仍為真:只有人才擁有被人愛的權利。

因此(A且B→C)這一論證必然無效。

上述方法由何而得?通常如果P→Q成立,就可得知~Q→~P,例如:如果他愛我(P),他就會耐心等我(Q),現在他沒耐心等我(~Q),所以他必不愛我(~P)。另一例:如果天下雨則地必濕,現在地沒濕,則天必沒下雨。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假設→右邊結論為假,也就是~Q,那麼必然→左邊的前提也通通為假,也就是~P,不可能出現~Q與P同時為真的情況。

3.語言歧義:何謂「被愛」?指男女之間的愛?還是同胞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