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三公報的體制 (一)50-60年代中蘇共戰略利益弱化的背景: 1. 1953年史達林過世後,蘇聯領導人決定採取和平共存策略來保障蘇聯在歐洲的既得利益,緩和東西方的緊張關係,要求中共配合裁軍談判及節制軍事行動,但是中共面臨統一的合法性要求,並面臨美國的圍堵政策與國府在沿海的挑釁,再加上軍事現代化的落後,很難在軍事方面表現過於弱勢,以危及自身的安全感。 2. 冷戰時,中蘇同盟為蘇聯在東亞一帶保留了一大塊的安全緩衝區,但隨著和平共存政策的推動,美蘇關係稍有緩減,中共的戰略角色弱化。 3. 1959年8月中印邊境衝突,蘇聯塔斯社譴責中共行動,明顯偏袒印度,試圖爭取第三世界國家的支持。 4. 1954與1958中共的冒進性軍事行動,明顯違反蘇聯整體利益,儘管蘇聯在1957年與中共簽定國防新技術協定,試圖緩和中共軍事的不安全感,但是1958台海危機與1959中印衝突促使蘇聯於1959年片面撕毀國防新技術協定。 5. 1960中蘇邊境衝突、1962年新疆伊黎暴動、1969年珍寶島事件。 6. 1963年7月美英蘇簽定部分核武禁試條約,明確顯示蘇聯不贊成中共發展核武,與中共的發展背道而馳,中共發表中間地帶論,爭取反蘇反美的國家。 7. 1957入侵匈牙利、1969入侵捷克斯拉夫,顯示共產沙文主義,促使中共擔心蘇聯以社會主義的共同利益侵略中國。 8. 1966年中共在國際上反蘇修,對內進行文化大革命,贊成革命外交輸出,引發國際反感,也對蘇聯和平共存政策形成打擊。 (二)
50-60年代中蘇意識型態的分歧 1. 1956年蘇共二十大,赫魯雪夫提出和平共處,並希望將之推廣成國際共產主義的總路線,引發中共的不滿,由於蘇聯傾向於維持現狀的國家,中共確是不滿現狀的國家,當然無法認同現狀的維持對其有利。 2. 蘇聯的大國主義和民族利己主義,促成中共對蘇聯的不滿。 3. 1963/64中蘇共公開互批雙方的意識型態路線。 4. 1965年後中共未參加任何有蘇共召開的共產黨大會。 (三)
50-60年代中蘇國家利益的矛盾 1. 1950年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秘密協定新疆與東北不予第三者勢力進入,本身就是主權侵犯的行為。 2. 1958年蘇聯建議在中國沿海建立長波雷達觀測站,但所有權屬蘇聯。 3. 1958年蘇聯建議與中共合組聯合潛艇艦隊,使用中國港口,但指揮權歸蘇聯。 4. 1957&1968蘇聯以維護社會主義利益出兵攻佔一個國家,嚴重違反國家存在目的,促使中共對蘇聯保持戒心。 5. 60年代中蘇邊界談判終止,蘇聯便不斷向中蘇、中蒙邊境增兵,威脅到中共的安全。 6. 1969年衝突,西方盛傳蘇聯欲襲擊中國的核子設施,引發中共的恐懼與情緒性的反彈。 70年代中美關係的轉型 (一)
中美關係和解的重要推力,得自於共同的威脅—蘇聯。 中共方面: 1. 蘇聯擁有巨大的軍事優勢(1969年21師到1973年45師),同樣的中共有許多致命的劣勢。(國界相鄰,邊界過長,龐大的陸軍) 2. 越共逐漸放棄游擊戰而採陣地戰,大量接受蘇聯軍事物資援助,中共無法提供相對武器,導致越南傾向蘇聯,造成中共恐懼被南北夾擊。 3. 1971年蘇聯與印度簽署蘇印和平友好合作條約,鼓勵印度介入巴基斯坦分裂情勢,削弱中共在南亞的勢力,形成對中共的圍堵。 4. 美蘇關係的和緩,穩定了歐洲的情勢,但無助於亞洲的穩定,特別是美國在亞洲採取撤軍的態勢,中共恐懼蘇聯會利用歐洲的穩定與美國在亞洲的撤守,導致蘇聯將目標轉向中共。 5. 1966年中共文化大革命導致與美蘇同時為敵,1970/71的林彪事件,更造成中蘇間嚴重的心結,中共恐懼蘇聯利用內部混亂的局面入侵。 美國方面 1. 蘇聯戰略武器計劃不斷的擴張,戰略飛彈部署的數量超出美國的預期,美國很難以單方面的反應來遏止。 2. 1972年美蘇簽署第一階段限武協定,蘇聯取得戰略飛彈數量的優勢。 3. 1969年美國戰略計劃已將原定的兩個半戰爭改成一個半戰爭,剔除了中共與蘇聯同時發動戰爭的可能。 4. 1970年約旦與敘利亞衝突影響美國中東的地位,1970/71蘇聯試圖在古巴部署核子潛艇,挑戰美國的容忍度。 (二)
美國欲脫離越戰的泥沼。 1. 美國認為中共利用越共來擴張其在中南半島的影響力。 2. 美國在越戰成果甚微,再加上入侵柬埔寨無多大收穫,致使國內反戰聲浪再次高漲。 3. 尼克森執行越戰越南化,逐漸減少美軍數量,再加上1972年尼克森訪中,1973年1月美國終於簽定了越戰停戰協定。 一法三公報 1972年 上海公報(熊向輝提出各自表述的公報架構) 「美國認識(acknowledge,認知)到,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 1. 認識(acknowledge)與不提出異議的用語並不暗示美國接受了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是台海中立化政策結束。 2. 美國從台灣撤軍與美國希望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是相關聯的。 1978年
建交公報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acknowledge,認知)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1. 英文仍以acknowledge迴避對台灣地位的看法,但中文改用承認。 2. 與台灣斷交,終止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3. 美國軍事撤出台灣未達成協議。 1982年
八一七公報 「美利堅合眾國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acknowledge)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政府對於其與中國之關係極為重視,並重申其無意侵犯中國之主權與領土完整或干涉中國內政或採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之政策。美國政府瞭解並體諒中國於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告臺灣同胞書及一九八一年九月卅日中國提出之九點建議所顯示其致力於和平解決臺灣問題之政策。此一有關臺灣問題之新情勢亦對解決美中就對臺灣武器銷售問題之歧見提供有利之條件。」 1. 英文仍以acknowledge迴避,但中文均以改成承認。 2. 美國首度明確表明不採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 3. 中共被迫讓美對台軍售問題與中共和平統一的方針連結。 4. 美國承諾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暗示軍售有終止的時間。 1979年
台灣關係法 「(3)明白表示美國決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係基於一項期望,即台灣之未來將以和平方式決定之;(4)任何試圖以和平手段以外之方式,包括經濟抵制或禁運,決定台灣之未來,將被認為乃對西太平洋和平與安全一項威脅,為美國所嚴重關切;(5)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 1. 表明台灣問題的和平解決為先決條件。 2. 提供台灣武器的法源。 3. 國會決議台灣關係法優於八一七公報。 80年代美國的兩岸政策 1. 遵守一個中國的主張。 2. 阻止台海雙方用武力解決統一問題。 3. 鼓勵海峽兩岸多方面接觸。 4. 不做兩岸和談的調停者。 一法三公報下美國的兩岸政策(Michel
Oksenberg) 1. 美國承認海峽兩岸中國人所言,中國只有一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美國無意使台灣與中國大陸永久分離。 2. 美國持續與台灣人民保有全面的非官方經濟與文化關係,美國與台灣政府互設機構,處理兩國往來的事務。 3. 1979年台灣關係法明定,行政部門提供台灣自衛性的武器並在台灣安全受威脅時與國會協商,但在1982年,美國對北京承諾在台海緊張減緩時將減少對台軍售。 4. 中國與台灣若能在無壓力下就其分離問題達成協議,美國都將接受,美國在意的是雙方互動的過程是否和平,而不是互動的結果為何,即任何一方不能透過武力或威脅來達成其目標。 90年代一法三公報體制的調整 1. 美國由奉行一個中國的原則到執行一個中國的政策。 2. 美國由「認識」(1972)、「承認」(1978)、「無意追求」、「不採行」(1982)的對台政策,改成「不支持」(1994、1995、1997、1998、1999)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及台灣獨立。 a. 1994美官員聲明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 b. 1995年美國務院聲明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 c. 1997柯江高峰會聲明三不政策 d. 1998柯林頓表明三不政策(1998年7月柯林頓正式對外宣佈三不政策: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台灣加入任何以國家名義才能加入的組織、不支持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 e. 1999美國首次在聯合國發表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 3. 1992辜汪會談首度建立「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概念,1995年江八點、李六條尚在一個中國的規範下,但李登輝總統推動重返聯合國,開始脫離一個中國的規範,1995年6月李登輝總統訪問康乃爾大學,中共終止兩岸對話;1996台灣總統大選試射M9飛彈後,李登輝當選,繼續推動「一中一台」政策,美國放棄兩岸的官方溝通,開始推動第二軌對話。 4. 1999年7月9日,李登輝總統卸任前夕提出「兩國論」,衝擊一法三公報與第二軌道所欲建立的台海體制,美國國務院重申三不政策,柯林頓以熱線向江澤民聲明一個中國政策,9月亞太經合會柯江會談重申一個中國政策。 5. 2000年5月,陳水扁總統當選,發表「未來一個中國」的概念,總統府跨黨派兩岸小組提出恢復「九二共識」,行政院提出恢復「九二精神」,試圖與一個中國政策脫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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