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德文系學生赴德國研習甄選辦法
一、由本系老師擔任考試命題委員:
本國籍及外國籍老師各兩位(筆試及口試各由兩位委員負責),系主任為當然委員。
二、考試日期:
每學年度第二學期期中考後約一週舉行。
三、考選辦法:
前三學期德文成績占 40%,筆試成績占 30%,口試成績占30%。
筆試項目為 A:文法 ,字彙。 B:閱讀測驗,寫作。筆試時間約為兩個小時。
四、報名及考試日期、地點於二週前公佈於系辦公室。
五、錄取方式:
六、報名資格: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