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文系學生畢業論文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
提交論文題目及繳交論文時間:四年級上學期十月五日前向指導老師提出論文題目,下學期三月三十日前繳交正式之畢業論文。
題目及內容:題目自訂,不限定內容,但不得違背善良風俗及抄襲他人作品。
論文格式:論文須以德文書寫,且具備標準論文格式(A4紙張,字體大小為12pt),本文篇幅至少10頁、每頁30行。
指導老師:分為正、副指導老師,由本系專任教師擔任。學生自行洽商,每位老師以正、副指導各8名學生為原則。
成績之核算:因論文之撰寫需應用翻譯及作文課之所學,故論文之成績佔該學期「德文作文」及「德文翻譯」之學期成績30%。已繳交畢業論文之延畢生免再交,但若前述作文及翻譯有一科之學期成績不及格者仍須繳交。
評分方式:採二審制,正、副指導老師各佔50%,翻譯及作文課程之老師得參考學生論文及前項分數核定所佔翻譯及作文之成績。
佳作展示:學生繳交之畢業論文經教師評閱後,交由系主任抽閱20%之後發還學生,教師可推薦優良作品置系辦公室展示,以供同學學習觀摩。
「畢業論文繳交程序及時間流程表」如附件一,「畢業論文寫作格式」如附件二。
本辦法自八十四學年度入學新生起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召開會議修訂定之。
畢業論文作業流程
畢業論文寫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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