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 垃圾減量

一、前言:

台灣地區由於人口不斷增加,以及經濟活動日趨頻繁,使得垃圾產量不僅與日俱增,各色各樣的垃圾更增加了處理的困難,在環境保護意識日漸高漲的今天,垃圾處理已成為政府施政的重要課題。根據台灣地區垃圾採樣分析結果顯示,垃圾物理組成中之可燃份在80%以上,且低位發熱量在1000仟卡/公斤左右,已達自燃發熱量以上,適於焚化處理。焚化乃先國家處理垃圾的主要方法,其藉高溫氧化將垃圾轉變為安定的物質和氣體,不僅將體積減至原來的十分之一,並可回收能源及其他有用資源,此現代化的垃圾焚化廠一般稱為垃圾資源回收廠。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垃圾產量逐年增加,且種類逾趨於複雜,在垃圾處理場廠,用地取得困難的情況下,若全部將產生之垃圾送進掩埋場或焚化廠處理,會縮短掩埋場使用年限,增加焚化廠操作維護費用,因此,為抑制垃圾「量」日趨成長的情形下,經參考世界各國處理方式,仍唯有從「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方式著手,換言之,如果能將資源性垃圾回收再利用,方能減輕垃圾最終處置場(廠)之負荷,並可延長垃圾處理場(廠)使用年限。

二、現今情況分析:

 一、為有效推動垃圾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工作,行政院環保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條之一,陸續公告廢一般容器、廢輪胎….等八項回收清除處理辦法,責令各公告指定物品之製造、輸入、販賣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另省府環保處訂定「臺灣省推動資源回收日實施計畫」乙種,教導民眾將垃圾先分為資源性及非資源性兩類,運用各級清潔機構清運系統,於一週中擇一日專收資源性垃圾,以減少資源性垃圾流入垃圾處理場(廠),並擴大強制回收措施之績效。自八十一年四月一日起已獲致初步成效,目前全省336個鄉鎮市(區)已有108處全面實施佔33.15%,部分實施地區120處佔35.7%,另有108處尚未實施佔31.15%,如何加強輔導現階段只有部分實施及尚未實施地區實施本項工作乃目前的須突破的重點。

 二、依現行強制回收工作及民眾配合意願所遭遇之瓶頸,行政院環保署整合社區民眾、回收商、地方政府及回收基金會實施資源回收工作,而訂定「全民參與回饋式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並於八十六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因此,本處為配合加強「四合一計畫」之推動暨賡續執行推動「臺灣省加強推動資源回收工作實施計畫」,特訂定「臺灣省全面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實施計畫」,要求各縣市政府全面加強宣導工作、輔導公共場所及強制省轄市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全面推動本項工作,俾作為推動「四合一計畫」工作之前哨站。

三、本省的回收策略:

 

垃圾係每個民眾活動過程所排棄,進行回收時亦需民眾的配合,方能達成預定目標,同時為使本項觀念確實為民眾所接受,過去採下列策略推展:

一、透過宣導灌輸觀念:

利用媒體、教育系統等多管道的宣導,逐步改變民眾之觀念誘使配合,進而養成「舉手之勞做環保」的習慣。 

二、由點而面的推廣:

  配合我國民族性,先從家庭、機關、學校等地方著手,教導部分民眾懂的進行回收工作後,再逐漸影響他人,而擴及至全面。

三、回收項目由簡而繁:

  首先教導民眾懂的簡單分類,如分成資源性及非資源性垃圾等二類,俟瞭解後再要求民眾將資源性垃圾依其性質細分,如鐵鋁罐等個別分類回收等。

 

四、資源回收系統:

 

   本省資源回收工作依現行法令從強制相關業者回收及透過垃圾清運系統等兩個管道予執行,相關作法如後述: 

一、強制相關業者回收部分:                        

     根據我國廢棄物清理法第十條之一規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食用或使用後足以產生不易清除處理或含長期不易腐化之成分或含有害物質之成份之一般廢棄物,致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由該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製造、輸入、販賣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而業者在進行本項工作之前必須擬定相關回收清除處理計畫書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其計畫書內容包括有回收點之設置、清除體系及回收再利用管道等,另執行本項工作之主體由個別業者自行回收清除處理或與相同業者成立共同組織進行回收清除處理工作。回收績效則以業者每年所申報之回收量換算而得之回收率是否達成政府當年所訂之回收率標準而定,違者依規定予於處罰。

二、透過垃圾清運系統予於回收部分:

  前述物品、包裝或容器使用後,相當容易隨著家戶垃圾而同時排棄,而目前本省各級清潔機構所公佈之清運範圍已近百分之百,換言之,清潔機構之車輛幾乎可在本省大街小巷穿梭並收集垃圾,因此就回收點而言,清潔機構較前述業者所設置之回收點更為普及,故利用現有清潔機構之清運系統同時進行回收工作,將可使回收績效更為彰顯,基於此本處乃訂定「臺灣省全面推動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實施計畫」,計畫重點在於要求各清潔機構應先妥善規劃資源回收路線,並於一週當中擇一日為資源回收日,專收家戶所收集之資源性垃圾,並透過公告及教育宣導等手段,促使民眾充分瞭解及配合。

 

五、執行困難及今後努力方向:

 

   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工作,亦屬公共事務之一環,國內外所採取之措施各有利弊,只要適合當地國情,並達減量、回收及再利用的目標,即是好的政策,本省執行上開工作以來亦遭遇部分困擾,經探討後亦採取相關對策因應,茲說明如下:

一、強制相關業者回收配合問題:

  舊有之回收系統業者大多委託基金會或公會代為執行回收清除處理工作,然而由於管理上的缺失,回收管道有被少數主控者壟斷之虞,或業者涉嫌申報不實等問題,導致資源回收成效遭受各界的質疑,故廢棄物清理法於八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將其第十條之一中有關強制回收制度大幅度修改,今後將採整合社區民眾、回收商、政府、信託基金等四者,共同建立開放便民有效之回收系統,新制度之結構主要在於統合以往分治之回收共同組織為單一基金管理委員會,並改變以往各共同組織以簽約方式限定參與回收之回收商家數,而由開放式回收系統所取代,只要合乎資格之任何人均可參與,不會因個別身分差異有所不同,並以公平合理之市場機制全面性執行回收作業,至於上開新制度之推動,尚須配合法令之授權由行政院環保署完成訂定七項子法規後方能執行,計修訂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公告指定管制業者、成立共同管理基金、建立回收清除處理體系、建立稽核認證制度、訂定回收標示系統、訂定費率等,目前該等法令陸陸續續公布,屆時正式執行時將可建立全民參與的回收制度,對本省資源回收工作,必產生正面之效益。

二、基層清潔機構能否貫徹執行問題:

  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工作之推動,雖為潮流所趨,但本省部分鄉鎮市公所所屬之清潔機構或人員,卻未能積極推行,並帶頭示範以為民之表率,甚至民眾已做好分類,但卻無法配合收集,讓民眾無所是從,為改善此問題,行政院環保署於八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已公布「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其中明文規定民眾在排出垃圾時,以及政府清潔機構執行垃圾貯存清除處理過程中,皆應進行分類及回收工作,並給於二年之改善緩衝期,屆時將依法處分,此命令對清潔機構執行本項工作將產生約束,相對將可促使回收工作更全面化。  

三、回收物品再製及再利用管道問題:

  目前經公告應強制回收物品,如廢輪胎之處理,因其再製或再利用廠欠缺,造成所清除之廢輪胎仍大都以貯存方式為之,造成無處消化之窘境,故當要公告執行之前,實在應將相關回收處置體系全部予於具備,方能使法規有效執行,並建立法規應有之尊嚴。

四、工業清潔生產制度之法制化問題:

  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只是減量的末端工作,如要徹底達到垃圾量「零成長」及「負成長」更積極措施應從工業製造源頭著手,規定業者應使用廢棄物再生原料或符合環保之原料進行生產,此措施如無法令之規範,無法誘使工業界全面配合,目前行政院環保署正積極研訂「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草案〉」,如能儘早公布實施,將可使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工作更為落實。

 

六、慈濟人的環保-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

十年前,證嚴上人首次在台中新民商工演講時,呼籲「以鼓掌的雙手來做環保,美化環境,更把垃圾變成黃金」,純粹是為了提倡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工作,因為我們的地球資源有限,現在的人都是在享受生活,消耗資源,而祖先開發現在的資源給我們,我們不止因為了子子孫孫保護資源,更也為了自己。佛法說:我們的生命是不斷在輪迴,幾十年後,也會有百歲年老的時候,我們捨去了這個身體,將來還會來人間,而人生生命有限,慧命無量,有這份的智慧,在世間無論什麼樣的環境就是幸福人生,一如「世間無所有權,只有使用權」。

上人這一句輕輕的話語,深深的撼動了中區慈濟人的心,首先是潭子鄉的一位女會員,劍及履及的立即響應,將所收集的回收物品託一位拾荒的老伯以三輪車載往回收場變賣,再將所得捐贈給慈濟,傳開後,中區各地如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臺中縣之后里鄉、大甲鎮更紛紛的響應,目前更集聚有委員約一千人,慈誠隊約四百人,在進行資源回收之環保活動,而後更擴及了北區、南區……,以致全省有慈濟人的地方,便都有在進行知福、惜福、在造福的資源回收工作,所以除了靜思精舍外,慈濟中區之環保可說是整個慈濟環保之先鋒。

  中區環保組的組織形態,是以環保區域來做單位,共分成臺中市、南投、草屯、彰化市、員林、二林、豐原、大甲、港區、苗栗等九區,每區擇一師兄、姐擔任聯絡人,負責該區車輛及人員、回收點的調配及對內、外的聯絡,在各師兄、師姐帶動慈誠隊、眾男及社區民眾下,由點連成線擴展成面的頁程裡,每一縣市的師兄、師姐們都奉獻了相當多的心力,而在這之中,經由各師兄姐不斷的商討如何來宣導以及將發心出來的回收點加以規劃,如回收種類、回收路線、管理人員、回收機具……等等,於每星期一、五、六以定點定時回收方式,回收項目涵括鐵類、鋁類、玻璃類、塑膠類、舊衣……等,並由善心人士提供車輛負責載運,使得中區環保在資源回收工作上初具型態,甚且進而輔導其它地區來進行資源回收工作,幾年來「知福、惜福、再造福」觀念的宣達及實行,深獲眾多慈濟人和社會人士的認同及響應,每一縣市的回收路線都快速的延伸,回收點的成長更是一眠大一寸,為了要將慈濟人在中區環保工作的宣導及執行,其成效之匯誠更有計畫之運作,「中區環保組」於焉產生。惟在實施資源回收工作中仍遭有下列困難及建議:

一、電器包裝保麗龍回收管道不暢通,建議政府應明定該物品應予強制回收。

二、塑膠袋回收後無單位願意收購,建議政府是否考慮研究將塑膠袋溶成塊,再加以填海。

三、民眾對可回收資源垃圾種類不了解,建請政府加強教育宣導。

四、生活上所產生菜紮量相當龐大,建議政府加強輔導堆肥場之設立。

證嚴上人強調人人要發揮「一手動時,千手動」的功能,並表示資源有限,環境觀念首重減少用量,愛惜資源,其次才是資源回收的再生,這顆環保的種子除了遍灑臺灣,不但生根且發芽外,甚至在海外的環保推展,改變了外國人對華人區髒亂的印象,甚至喚起更多人來共同維護自己環境的整潔,資源回收,最重要的是「心源淨化」,即是淨化自己的心,慈濟今年的目標是「淨化無形、建設有形」,「無形」即是「心」,啟發良知,自然愛心就發揮,變成有形的建設,利益人群。

 

七、廚餘的處理良方----有機堆肥:

 

利用家裡的廚餘來製作堆肥,其實不是太難,也不一定會臭氣沖天。建議您,可以用一般的塑膠桶,將底部打洞,成為簡易的有機推肥桶,在桶底鋪上六、七公分土壤(不能用黏土),把果皮、菜葉、骨頭、剩飯等廚餘的水份歷乾後,鋪平放在桶子裡,上面再鋪土壓實,避免臭味溢出,就這樣一層廚餘一層土,像三明治、千層派的作法一樣,最後上層再鋪一層較厚,約七、八公分的土。

要注意的是,堆肥桶一定要加蓋,並用重物把蓋子壓緊,不讓空氣進出,才能把廚餘「悶熟」。此外,堆肥桶底部打洞流出來的水,是最佳的「液體肥料」,可以拿來澆花、種菜。在堆肥桶底部的洞口接上同樣口徑的水管,直接接往廢飲料瓶,就可以輕鬆盛接滲出水,也可避免臭味散出。

如果要讓有機堆肥更「營養均衡」,可以到市場上要一些魚肚、魚鱗、蝦殼等,回家煮熟後,瀝乾水分加在廚餘之中,或到豆漿店要一些做豆漿後廢棄的豆渣,增加廚餘中的蛋白質。

以這種堆肥桶來製作堆肥,大約等三個月至半年,廚餘就會變成黑褐色的粉末,也就是有機肥料,自用、送人兩相宜。如果要使廚餘更快發酵,可以倒一點喝不完的含乳酸飲料如養樂多在裡面,幾天內就可以發酵。

一些推廣廚餘堆肥的學者,更設計了一種堆肥桶,底部有一個水龍頭,不必打洞,就可以把滲出水排出;並調配出一種除臭劑來取代夾在廚餘中間的土壤,是由黃豆粉、米糠及酵母菌、乳酸菌、放射線菌、光合成菌等菌種拌合而成的,有除臭、幫助分解、抗氧化的功能。

這種沒有放土壤的推肥桶,在桶子滿了以後,要再密封存放兩週,讓菌種長的更好,之後就可以埋入庭院,可以用盆栽內土壤五分,有機肥一分的比例,將還未分解的有機肥混合添加在盆栽的土壤中。

如果您也能把廚餘做成堆肥,並把其他瓶瓶罐罐、廢紙、舊衣都做資源回收,您將會發現,家中的垃圾只剩下原來的十分之一,一星期倒一次垃圾就夠了。

另外,要醒您的是,廚餘也應減量,不要煮過量的飯菜,剩下的飯菜可以煮成稀飯或下麵等,真的無法消化的廚餘,再拿來做堆肥,才符合環保原則。

 

八、結語:

 

  垃圾係隨人類活動伴隨而來,換言之,只要有人就會有垃圾產生,故如何妥善處理垃圾將成為全民經常性及長期性應配合之事項,本省垃圾處理壓力日愈明顯,現階段雖以加速闢設垃圾處理設施,以資因應妥善處理垃圾之需,但本省地狹人稠,民眾環保意識高漲,已使垃圾處理用地愈難取得,故更有必要積極推動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的工作,目前相關回收法令制度逐漸完備,政府有責任貫徹執行,帶領民眾建立正確環保觀念,民眾亦有責任確實遵守法令,同時監督政府做好相關工作,果能如此,相信本省垃圾處理水準將可達更高之境界。

    環境保護是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的工作,「資源回收四合一」是環保署正在積極推動計畫,但是菜市場之果菜殘渣如能再利用製成肥料,不但有助於垃圾減量之目標,且製成之肥料可增加農業收入,一舉數得本隊曾於八十四年間接受台北縣環保補助試辦,反應良好值得繼續推動。惟所需設備造價高,初期需仰賴政府補助政策推廣。資源回收工作需多管齊下,方見成效,在此特別籲請環保署能將「有機物回收再利用」與四合一計畫並列推動,將對目前回收績效達到事半功倍。

由於台灣經濟的突飛猛進,民眾生活水準的提高,使得民眾對生活什閒活動十分重視,即便是非假日亦可於休閒場所看到甚多之遊客。林口高爾夫球場係位於台北縣林口鄉後湖村往八里之林口台地上,其四週風景秀麗、風光明媚。林口球場為國內高爾夫球場少數有執行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之先驅,雖然這只是一項不甚起眼的小工作,但如果每個公司、團體、行號都能執行這項小工作,那台灣地區垃無法清運,推置街頭的事情了。

九、資料來源:

http://waste.twdep.gov.tw/resource/re-plan.htm

http://waste.twdep.gov.tw/resource/re-sign.htm

http://waste.twdep.gov.tw/resource/result/re-plan02.htm

http://waste.twdep.gov.tw/resource/result/tsuchi.htm

http://was http://waste.twdep.gov.tw/resource/result/18-6.htmte.twdep.gov.tw/resource/result/15-2.htm

 

組員名單:

康雅惠  486470643

許凱琦  486470528

陳富美  486470080

莊怡芬  486472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