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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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日 |
2月 23日 |
加入聯合國日期 |
1984年9月21日 |
語言 |
馬來文 |
首都 |
斯里百家灣市(Bandar Seri Begawan) |
面積 |
5,765平方公里(陸地5,265平方公里,水域500平方公里) |
地理位置 |
東經114.04度與111.23度,北緯4.00度與5.05度。位於婆羅洲(Borneo)西北部,西北臨南中國海(海岸線161公里),其餘與東馬來西亞之砂勞越洲接壤(陸地邊界381公里)。 |
人口 |
37.9萬人 |
宗教 |
回教 |
幣制 |
汶萊幣(Brunei Ringgit),與新加坡幣等值,並且通用。 |
政治制度 |
馬來回教王國,蘇丹世襲為國家元首 |
匯率 |
US$=1.693汶幣(2005) |
電壓 |
210-240V |
主要媒體 |
Borneo Bulletin,(英文報)News Express,
詩華、美里、星洲、國際日報 |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 |
汶萊蘇丹王國立國於14世紀。首任蘇丹Sultan Muhammad Shah
(1363-1402),出生於汶萊淡武廊,後應柔佛蘇丹(今之馬來西亞柔佛州)之邀,偕弟Pateh Berbai(後為第二任蘇丹Sultan
Ahmad)前往柔佛,娶柔佛蘇丹之女為妻,改信回教,返國後即位自稱為Sultan Muhammad Shah。
汶萊第三任蘇丹Sultan Sharif Ali(1425-1432)為第二任蘇丹之女婿,來自阿拉伯Taif,首建清真寺,設計皇徽(Royal
Emblem,即今汶萊國徽中央小旗、傘蓋及雙翅部分),到第五任蘇丹Sultan
Bolkiah(1485-1524)時,逐一併吞鄰近小國及島嶼,宣揚回教,統有砂勞越、沙巴及菲律賓南部地區,號稱黃金時代,並被稱呼為「永久和平之國」。
16世紀下半葉,汶萊開始面臨內部爭奪王位戰爭、海盜及歐洲殖民列強(西班牙、荷蘭及英國)侵略。18世紀末,英國商人Alexander
Dalrymple獲得Sulu蘇丹允許,在婆羅洲北邊海岸及鄰近島嶼貿易。1888年汶萊成為英國屬地;1941年至1945年被日本佔領;1959年英、汶協定,汶萊成為自治政府並頒布憲法,外交及國防事務則由英國負責,直至1984年1月1日宣布獨立,同年2月23日真正結束與英國之保護關係。 |
國會 |
立法議會(Legislative Council):即汶萊國會,掌管法律案之提出與通過、預算
控制、政府施政之監督等。1959年憲法規定議員名額為33人,其中16人由選舉產生;1980年修正為委任議員為21人;1984年獨立後,國會停開;直至2004年9月,在蘇丹指派議會主席、秘書及委任包括蘇丹本人、各部部長、皇親政要及社會賢達共21人為議員後,方始象徵性恢復,並無固定會期,且受委任為議員之社會賢達亦被認為或自視為官員;同月通過憲法修正案,將議員人數增為45人,其中15人由全國四縣區選舉產生。
蘇丹為配合新內閣改組,於2005年8月31日宣佈解散國會,並委任新成員。除蘇丹、皇太子(首相署高級部長)、各部部長、外交貿易部及財政部第二部長為當然議員外,另委任具有封銜人士(含國防部副部長)、社會賢達及各縣代表合計新國會議員共31人,自9月2日起生效。 |
內閣 |
蘇丹自任總理,下設內政、外交、國防、財政等12部,負責全國行政事務 |
司法機關 |
總理府內設法務局(原法務部遭蘇丹併入總理府而成)掌管法律行政。法院分地方法庭、高等法庭及上訴法庭(另有歸屬宗教部之宗教法庭,依據回教律法審理回教徒訴訟)。 |
元首 |
汶萊元首蘇丹哈山納波嘉(兼總理、國防部長、財政部長及警察總長)
His Majesty Sultan Haji Hassanal Bolkiah |
外交部長 |
外交部長默罕默德波嘉親王
H.R.H. Prince Mohamed Bolkiah |
主要政黨 |
「汶萊民族統一黨」(Parti Perpaduan Kebangsaan
Brunei,PPKB;或Brunei National United Party, BNUP)
及「汶萊人民醒覺黨」(Parti Kesedaran Rakyat Brunei,(PAKAR) |
一般政情/政治情勢 |
蘇丹世襲為國家元首,擁有最高行政權,並由樞密院、內閣部長會議、立法會議、宗教會議及繼承會議協助蘇丹處理國政並備諮詢 |
社會概況 |
根據2003年國際權威評比,汶萊政治自由度很低,且因宗教意識強烈,王族與平民之階級分明;而蘇丹擁有大量財富,部會首長及政要多直接或間接介入經貿活動牟利,以致國內貧富懸殊,官員貪腐情事普遍,行政效率不彰;在高壓下,治安尚佳,惟隨著引進大量外勞及社會日益開放,竊盜、搶奪、毒品及色情等犯罪及失業率漸增。 |
財政收支 |
依據汶萊總理府出版之年鑑,2000年迄今,汶萊政府平均年歲入在25億美元,與歲出約略相符。 |
輸出總值(美元) |
47.33億美元(2005) |
輸入總值(美元) |
16.2億美元(2005) |
主要輸出項目 |
石油及天然氣佔87.7%,機器及運輸設備5.3%,雜項製成品5.4%。 |
主要輸入項目 |
機器及運輸設備佔35.3%,工業製成品佔25.8%,食物及牲畜佔15.1%。 |
主要出口國 |
主要出口國為日本(18.564億美元)、韓國(5.071億美元)、泰國(4.272億美元)、澳大利亞(3.788億美元)、美國(3.512億美元)及中國(3.021億美元)。 |
主要進口國 |
主要進口國為新加坡(2.737億美元)、馬來西亞(2.754億美元)、美國(1.565億美元)、日本(1.36億美元)、中國(0.662億美元)、香港(0.893億美元)、泰國(0.552億美元)。 |
我對該國輸出(美元) |
1,325萬美元(2005) |
我對該國輸入(美元) |
19萬美元(2005) |
境內較具規模之外貿組織 |
汶萊商工總會、汶萊國際商公會 |
對外政策 |
汶萊王國因國小民寡,藉積極參與國際活動,以確保其作為國際社會成員之地位,但儘量不涉入國際爭端,以避免引起爭議。國王蘇丹於1984年1月1日發布之獨立文告中保證在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平等及領土完整原則下與各國保持友好關係。2005年2月23日之國慶文告並揭示,將關注外交之發展,並以國際對話、交流合作及國際論壇等作為汶萊與區域國家保持更密切良好關係之主要管道。 |
與各國關係 |
汶萊目前與139國建有正式外交關係,惟僅在東協、中東多數回教國家及英國、美國、日本、韓國、中國、法國、德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澳洲等34國設有大使館,而在汶設立常駐大使之國家包括中國在內共有24國。汶萊主張透過東協追求區域和平與繁榮,基本上採取東協集體路線,與東協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尼及菲律賓關係密切。 |
時差 |
與台灣無時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