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施先生投訴,皇龍建設在台南縣永康市的創意設計園區蓋了幾批透天房子,其中兩筆建案竟任意挖掉人行道,變更成住戶車輛進出通道,根本是佔用人行道,但他向市公所及縣政府檢舉,卻未見改善。台南縣政府新聞室主任田玲瑚表示,會要求建商改善。皇龍建設負責人陳文成表示,已接到縣府要求改善通知,會盡快恢復原狀。學者認為,政府應有通盤規劃,避免再發生類似情況。投訴組
施先生表示,台南縣政府在永康市大橋區段設立一個創意設計園區,以吸引研發及設計廠商進駐。他住附近,常常會經過園區,去年(2007年)10月發現皇龍建設將部分已完工的房子前人行道挖掉,改為水泥地或瓷磚地面。他說:「不但毀損人行道,甚至讓人行道看來像是房子一部分,根本就是佔用人行道。」
回復原狀
去年(二○○七年)十二月初,皇龍建設已將建案前的人行道恢復原狀。
園區建物須縮5米
施先生指出,他之後向永康市公所檢舉,市公所回覆,業者確實有違法問題,但因創意設計園區是由縣政府主導,已移請縣政府處理。但到去年(2007年)11月中旬,都未見業者改善。
永康市公所工務課表示,有派人到場勘查拍照,皇龍確實有佔用人行道問題,根本就是把公共空間變成私人空間,但因管理權在縣政府,已移請縣政府處理。
台南縣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課長陳漢陽表示,人行道也是道路一部分,均屬公有公共設施,擅自變更或佔用就有違法疑慮,將要求建商將人行道復原。台南縣政府新聞室主任田玲瑚指出,縣府已召集相關單位協商,要求建商早日恢復原狀。
皇龍建設負責人陳文成表示,已接到縣政府通知,會回復原狀。皇龍建設協理楊傑人解釋,工地在施工時,人行道已做好,由於工地重車出入頻繁,人行道有些損毀,加上縣府規定園區建築物須退縮5米,並須自備車位,才會在修繕人行道時順便納入建物整體規劃。施先生表示,去年(2007年)12月初,皇龍已將人行道復原。
學者:應明確規範
高雄大學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副教授曾梓峰及淡江大學公行系教授施正鋒均表示,很多道路都設有人行道,若是在路邊蓋透天房子又須自備車位,確實會有穿越人行道問題,政府應訂出明確規範讓民眾有所遵循,否則仍會出現類似車輛穿越人行道,影響行人權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