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文─為書信的重點所在,必要事項應無遺漏地正確傳達。於前文結束後改行書寫,簡潔敘述內容,於每一段落起頭處空一個字後開始輸入。
1.起辞
於前文結束後含有接著開始進入主題的意思所表示的接續詞彙稱為起辞。
起辞包含さて、/ところで、/さっそくですが、/じつは、/つきましでは、/ほかでもありませんが、/さて、このたびは等語。
2.用件
起辞之後接著敘述本信函的主要內容。是書寫書信的目的中最重要的部分。
在以傳達某些具體事項的書信,應避免多餘的修飾,而將必要的事項毫無遺漏地正確傳達。
書寫時應注意的事項包括下列幾點:
(一)主語與述語的關係應正確地書寫。
(二)避免以接續語連接成冗長的句子。
(三)避免使用過多的修飾語。
(四)避免重複地使用二重否定,並避免重複使用同一詞彙。
(五)避免使用曖昧、抽象的用語。
(六)自己的意見與事實應明確地分開書寫。
(七)「御」、「貴」、「尊」等不得置於行尾。
(八)「先生」、「御主人様」、「あなた」及對方的姓名不得置於行尾或分開兩行書寫。
(九)「です」、「ます」、「あります」、「いたします」、「ございます」、「存じます」、以及謙稱自己的用語如「小生」、「わたくし」、「拙宅」、「弊社」等均不宜置於行頭。
